企业在进行维权是应有个度
2011年3月10日 in 负面处理
现今看来,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的低廉,行业协会自律约束力的有限性,企业维权业态鱼龙混杂,各类大大小小的作坊式经营充斥其间,为谋取短暂的利益,他们不惜涸泽而渔、铤而走险。网络打手、网络水军、网络黑社会团体和不良媒体集体将网络环境进行了玷污,扰乱了市场正常竞争,让消费者在纷繁复杂的讯息流中失去了辨别真伪的能力。
作为为维权服务买单的企业主,应该明白,维权不是万能的,而且维权更不能成为扰乱市场、攻击同行和混淆视听的帮凶和打手,维权是一门沟通的艺术,是企业与媒体、消费者、政府等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互信的重要桥梁。虽然在具体的合作中,维权公司往往是乙方,虽然“中国式维权”仍旧被屡屡诟病,虽然中国的媒体环境仍旧不那么纯洁,但企业仍应该有自己的良知和公平竞争意识,否则当企业纯粹将维权当做市场征战的“刀枪剑戟斧钺钩叉”时,最终受伤的不仅仅是公众,也将是企业本身。
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,切记不可以浮躁,要小心谨慎的处理,却对不可以因小失大,而伤害到自身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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